关于工程在建项目疫情期间恢复施工要求的通知
作者:人民渠建设 来源:本站 发表时间:2020/2/11 浏览:次
成都办事处、德阳分公司、重庆分公司、各项目部:
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《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建筑工地防控指南》的指导精神,全力以赴抓好建筑施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,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,确保在建工地上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就各项目在疫情期间开(复)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、除涉及重大民生项目和业主有特殊要求外,原则上不在国家公布降低突发公共事件响应等级前复工。
2、确需开复工的工程项目,参照《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建筑工地防控指南》及属地行业部门的要求,达到复工疫情防控条件后,向属地行业部门提出复工申请,合格后报公司工程部备案同意方能复工,未经当地相关部门批准、公司同意,擅自开复工的各分公司负责人和所属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。
3、在建项目满足开复工条件的,工地疫情防控按照《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建筑工地防控指南》参照执行,公司相关部门及项目部按照指南要求不定期在工地检查。
特此通知。
联系人:侯飞龙 18081204120
四川省人民渠绵阳建设公司
2020年2月10日